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博纳财税   一站式智慧企业服务平台
BONA tax
博纳财税
1500-188-2572
按钮文本
服务类别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2020年的年终奖,2021年2月发,收入算哪一年的?
来源: | 作者:leetsv | 发布时间: 2021-03-02 | 17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朋友问,2020年评奖年度末,公司并没有在2021年2月实际分配,那么今年年底奖金属于员工2020年的收入吗?


如果今年年底的奖励被纳入综合所得税,我是否需要考虑在2021年汇出2020年的合并收入?


事实上,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口径,在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才宣布在2021年2月支付年度赔偿金。纳税期限为2021年,因此这一收入包括在2021年。


本税的纳税期限实际上是根据实际支付时间确定的。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纳税人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文件规定,纳税(申报)时间为次月15日前。


  1月申报12月纳税5000元,3月申报2月实际缴纳的年终奖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元


  贷款:银行存款*元。


  综上所述,其实你只需要记住,纳税的时候,期间是属于它的,所以收入是属于那个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