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买加油卡只能买普通票?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12条的规定,销售成品油销售加油卡、燃气证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必须销售加油卡、加油证对应科目按预缴方式办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销售加油卡或加油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购气者如需特殊增值税发票,用户凭加油卡或代金券加油后,将加油卡寄给购气者。根据燃气卡或燃气凭证的返还凭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券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费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券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开具税单。预售单位以实际油款为准。
简而言之,在加油卡模式下,持卡人在充值时获得的是普通增值税发票,只有在实际消费后才能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2、公司购买的加油卡已经有效使用,有的自己用,有的发给客户,有的发给员工福利,如何在税前扣除?
公司在购买加油卡时发生的费用是预付的。购卡后未使用,不扣税前;如购卡后实际使用,成本费用将根据不同情况结转,税前扣除:
1. 自己消费
购卡链接不能依赖税前发票抵扣。而是在实际油耗环节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返还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发票,用于税前抵扣。
2. 赠送给顾客
企业购买汽油卡作为社交招待费用赠送给客户的,属于商务招待费用的范畴,必须根据购卡时取得的发票,根据商务招待费用在税前扣除。
3. 作为员工福利
企业购买加油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必须根据购卡时取得的发票和赠品的相关信息,在税前扣除。
3、如何管理加油卡账户?
在购买或充值环节,没有发生任何实际业务,加油卡必须作为公司资产进行管理,相当于将公司的银行存款转化为另一种资产。
贷款:预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实际产生的链接计入相应的成本。
贷款:成本和其他问题
贷款:预付